日常生活中,大家见到废砖头、废砂石等施工废弃物,认为施工完成后这些建筑垃圾就完全没有利用价值了,但实际上你知道吗?修完房子后的施工材料成为建筑垃圾后仍然可以再利用,产生二次再生价值。今天就由小编带你了解建筑垃圾的来龙去脉!
建筑垃圾是指在建筑物新建、改建、扩建或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,包括渣土、弃土、弃料、淤泥等。
CJJ/T 134-2019《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》规定,我国建筑垃圾目前以拆除垃圾、工程垃圾、装修垃圾、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为5大核心分类,涵盖建、构筑物拆除、新建、重建、维修、装修以及遭遇自然灾害等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废弃物(不含危险废弃物)。
不同于欧美及日本等发达国家从20世纪中叶即开始建筑垃圾处理的行业发展探索,我国真正意识到建筑垃圾的危害源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。此时国家才意识到,简易堆放的建筑垃圾,易产生重金属等复合型污染,且随自然降水过程而迁移、扩散,进而加剧生态环境污染。
目前我国对建筑垃圾的处理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途径:①就地或运输至郊区进行堆放;②集中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;③原地人工分拣有价值物料后与生活垃圾合并处置、④集中规模化资源化处置利用。其中,集中规模化资源化处置利用在我国仍处于初期阶段,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,我国资源化利用仍处于较低水平。
目前全国范围内建筑垃圾年处置能力在100万吨以上的生产线仅有不足100条,总资源化利用率不足5%。前三类处置方式仍属于粗放化、简单化、无席化阶段,存在资源化利用水平低、占地面积大、二次污染严重等问题。
建筑垃圾的再生处理是一个需要多方参与和协作的系统工程,只有各方都能够认识到建筑垃圾处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,相互配合和支持,才能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、分类化、资源化和无害化,为城市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。